□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宋礼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充分彰显了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心,也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高期待。东平法院深思细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紧扣《决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最鲜明的特征和最大政治优势,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东平县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政治教育必修课,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做到入脑入心、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促进党建业务深入融合,环资审判党建品牌荣获全省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案例一等奖,并在全省法院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六个坚持”中“坚持系统观念”要求我们要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任。东平县人民法院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将全会精神转化为为大局服务的生动实践,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被表彰为全省“司法为民示范法院”。东平县人民法院全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立破产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完善法税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战,依法助力“三资”清理工作,针对涉农村“三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夯实社会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建设保驾护航。
三、以服务民生为动力,把为民司法落在实处。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明确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东平县人民法院扎实提高司法为民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强化与县乡一站式矛调中心沟通衔接,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持续擦亮“东枫送和”多元解纷品牌,打好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战,年均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别打造“法润万家”“法助乡农”“法融网格”“法护山水”四大人民法庭品牌,扎实推进环资“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设立环境资源法庭,近年来,法庭审结各类环资案件400余件,获评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衔接工作突出集体、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
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这要求我们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将严的基调一贯到底,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东平县人民法院把严明法纪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坚持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坚持全面从严、标本兼治、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通过组织法官教法官、案例分析会、经验交流会、旁听示范庭等多种方式,用好“周五讲堂”、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有针对性加强专项教育培训,帮助干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为进一步明确权责界限,不断细化“两张清单”,完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促进干警履职尽责,切实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