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杨丽宁)近日,市教育局公布我市普通中小学寒假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七)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普通高中学校一、二年级寒假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高三年级寒假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2月5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学校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放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放假时间进行调整的,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