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张芮)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泰安市黄河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的通知》,旨在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关于建立泰安市黄河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的通知》的印发,进一步推动了黄河流域泰安段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建设,构建起“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协同共治新格局,有利于推动建立良好的水事秩序,更好维护黄河健康生命。
泰安市黄河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立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采取联合巡查、专项执法、案件移送、联席会商、信息通报等方式强化协调联动,构建“联合执法圈”和“司法协作圈”,严厉打击违法取水、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破坏黄河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推动黄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市水利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将依托联合执法协作平台,以共商共治、整体联动为要求,严厉打击涉黄河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