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通讯员 孙宁)今年以来,老湖镇纪委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紧盯集体“三资”,做实监督,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
规范集体“三资”管理是确保乡村振兴资金有效利用的前提之一。老湖镇纪委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各村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村集中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全面厘清“家底”,部分村借助集中整治活动,对荒废资产资源进行盘活利用,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同时,通过集中整治,老湖镇纪委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村干部的党性觉悟和宗旨意识,推动村干部对秉公用权、公平办事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在村集体财务、低保等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及时公示后,群众对此给予一致好评。
在规范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老湖镇纪委还注重加强清廉建设,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廉洁高效。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问题发生;老湖镇纪委先后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到山东省鲁宁监狱和东平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场进行廉政教育,强化各村党支部书记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政治生态。
老湖镇纪委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动镇村“三资”管理规范、高效、透明,把督导整改和“回头看”相结合,为全力打造清廉乡村贡献纪检监察力量,为乡村振兴精准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