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通讯员供图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董文一)13日,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推进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任务措施。各县(市、区)司法局、功能区分局分管局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司法厅“三化”建设和司法所工作的部署要求,锚定目标,加压奋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会议要求,要深入分析形势,准确把握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巩固深化三年行动成果,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力争通过三年接续努力,实现全市司法所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大局,推动司法所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要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助力提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扎实开展跟踪帮教;探索司法所综合改革、分类建设、分类指导、示范引领、梯次推进,推动各地司法所平衡、高效履职,真正打造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