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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崔东旭)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内新增2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
泰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