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文一
今年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力求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在全市范围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持续探索用法治手段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涌现出一批法治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典型案例,其中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以“法”之力助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成为“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生动缩影。
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由大汶河干流水域及两岸湿地组成,北起泰新高速牟汶河大桥,南抵颜谢坝,湿地率达86.7%。汶河新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法治护航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头戏,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书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大文章,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湿地保护对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明显提升。
做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
汶河新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并重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汶河新区全力做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在湿地保育区等区域内新建视频监控4处、水质检测点2处、一体化监测系统平台1台(套),实时动态监测水质情况;在人工湿地采用先进的复合垂直流人工湿地工艺,通过水生植物发达的根系、砾石表面形成的生物膜,实现对水中部分有机污染物、氨氮的削减和悬浮物的大部分去除,日净化处理污水能力由原来的10万吨提升至12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水质标准;在人工湿地种植黄菖蒲、香蒲、梭鱼草、千屈菜等水生植物,净化水质、美化环境,不仅改善了大汶河流域的水质状况,更为群众打造了游玩赏景的好去处。
坚决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
汶河新区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保障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扎实开展。
汶河新区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组织成立巡护队伍,每天派专人专车沿河巡查,严厉打击管护范围内电鱼、捕鱼、炸鱼等违法行为,打击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行为,严防乱捕乱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1至8月,巡护队伍在日常巡查中制止倾倒建筑垃圾20次、游客乱扔垃圾70余次,协助交警制止乱停车60余次。
汶河新区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通过开展野生动物检测、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湿地公园鸟类从136种增长至209种(鸟类爱好者提供),其中有国家级一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鸟类鸳鸯、游隼等,2020年出现世界濒临灭绝鸟类青头潜鸭。
加快构建湿地保护体系
为增强群众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意识,汶河新区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开展以“依法保护湿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制作安装动物解说牌等标识牌110处,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解读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知识,树立全民环保意识。
今年1至8月,汶河新区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8次,引导更多人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
打造一站式户外旅游园区
汶河新区充分利用湿地公园的自然景观和生态资源,依法依规有序开发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启动露营美食节,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汶河烧烤”品牌,为游客提供4个露营地,包括亲水露营区、亲子星空露营区、大型帐篷露营区、垂钓游玩露营区。
汶河新区加强法治宣传,让商家和消费者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汶河新区整合湿地保护、市场监管、消协等力量,建立监管体系,设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遵守法规、诚信经营的商家进行奖励,对违规者严惩不贷,通过一系列举措为群众打造集旅游度假、露营休闲、美食品鉴、儿童娱乐、夜间秀场于一体的一站式户外旅游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