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通讯员 孙珺富)为全面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底数,科学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标准,近日,市统计局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认真做好部署、登记、审核等清查摸底工作。
市统计局印发《泰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试点方案》,系统明确单位清查对象、内容、方式、审核要求和时间节点等。召开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试点培训会,安排试点工作,讲解试点制度内容。坚持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为基础,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农业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名录、农机部门的农机登记名录、畜牧部门的规模养殖名录及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的行政记录等有关资料为参考,通过线下入户、线上比对的方式,梳理汇总、查缺补漏,最终形成全市试点单位底册。以公式审核、比对验证为抓手,利用电子表格的条件格式功能,新编价格、亩产等加工数据的审核公式,实现指标自动审核、自动预警,对比蔬菜、粮食、林产品、生猪等年报数据和部门行政记录,全方位、多角度提高清查摸底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