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婷 实习记者 张智凯
9月25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程涛一行来到“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群众关心的房贷利率变化、现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推动商业银行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在热线接听现场,有市民咨询:“去年7月,我在市区贷款买了套房子,当时银行客户经理表示按首套房给我算利息。我上个月听说房贷利率基准降低了,这样以后付的利息就变少了,但我看了一下上个月的银行流水,发现每个月还的贷款没有变化,我想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程涛回复,该市民提到的房贷利率基准下降,指的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还款压力,今年2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引导5年期以上LPR两次下调,累计降幅达到0.35个百分点。银行新发放的房贷利率也相应下降,按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贷款人每年可少还款2200元左右。
对于存量房贷,如果市民与银行签订的是浮动利率贷款合同,那么在合同约定的重新确定贷款利率的那天(通常是每年的1月1日),银行会按照最新一期的LPR重新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之后,市民每月的还款额就会被重新计算。如果市民与银行签订的是固定利率贷款合同,那么在合同期内市民的贷款利率一般是无法调整的,除非市民与银行在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
针对存量和新发放房贷利差持续拉大的问题,去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商业银行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取得较好效果;在9月24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又公布了新的引导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推动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政策文件正式发布后,银行一般会采用批量调整的方式下调利率。
●涉案银行卡管控问题统一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在热线接听现场,市民咨询:“前期,公安机关对我名下的银行卡采取了管控措施,请问,如何申请解除相关管控?”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根据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精准治理要求,对于根据公安机关指令实施的涉案银行卡管控问题,统一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办理,通常情况下,市民的开户银行将查明具体管控原因、实施管控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向市民提供有关信息,市民可直接联系相关公安机关解除管控措施。
另外,针对存在跨市、跨省、公安机关联系方式不准确等情况的诉求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会逐级将有关信息转报至省级公安机关或中国人民银行反诈专班,中国人民银行反诈专班会将有关信息转报至国家反诈中心,之后,省级公安机关或国家反诈中心会指导本地公安机关向市民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如果诉求问题仍未获解决,市民可拨打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12389。
商业银行自行管控的账户,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其内部规定进行解控。建议市民本人到开户银行配合完成身份核实,解释可疑交易,开户银行在完成核实后一般可以当场为市民解除管控措施。
●积极开展整治拒收现金、优化支付服务工作
有市民来电反映,其近期到泰山区东岳大街中心银座金街某店购买商品时,商家拒收人民币。该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对商家拒收行为予以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复,针对来电人反映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组织工作人员到泰山区东岳大街中心银座金街某店开展了核实工作。经过核实,工作人员发现该店铺在日常营业中支持微信、支付宝、现金等多种付款方式,现金收款柜内备有多券别现金备付金,且现场有客户正常使用现金购买商品。工作人员通过调阅监控及询问收银人员得知,来电人到店时间正值假期,现金使用量较平时明显增加,该店出现了临时性备付金零钱不足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由于临时性、偶发性的备用金不足、现金真伪鉴别异议等原因,导致偶发场景下未收取现金的,应在定性时从宽考虑”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经过综合判定,不认定该商家行为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故不予处罚。
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现金收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拒收现金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整治拒收现金、优化支付服务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机制、推出标准化“零钱包”产品、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摸排、张贴“支持现金支付标识”等措施,营造了良好的用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