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 李皓若 实习记者 张智凯)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同国对《关于调整泰安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进行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资产管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对上一轮城区基准地价实施成果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意见征询、成果编制、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成果验收等程序,形成了我市新一轮城区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政府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利用地价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充分考虑了泰山景观、配套设施、交通条件等因素,划分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土地级别和区片。新一轮城区基准地价的公布实施,将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