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王玉)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辛海明,副主任王淑玲、戴冰、蒋永斌,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唐传营,市政协副主席朱丽列席会议。辛海明、王淑玲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主任会议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泰安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24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关于泰安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工作情况、关于“百名专家泰安行、百家企业进院所”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决定》,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泰安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4年泰安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原则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百名专家泰安行、百家企业进院所”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对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和监督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