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3日讯(通讯员 庞逢吉)近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印发《中共泰安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清单和流程》),建立规范高效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
《清单和流程》全面对照省委审计办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市委审计委应向省委审计委请示、报告和报备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细化明确,包含拟出台本地区审计领域重大改革措施等4个方面应请示事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等9个方面应报告事项;市委审计委及市委审计办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3个方面应报备事项。
《清单和流程》针对不同事项报送要求,分类制定文书起草、内部流转、领导签批和对上报送等各环节具体流程,对行文主体、行文格式、报送方式、办理时限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市委审计办统筹市审计局内设机构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具体任务,形成市委审计办秘书机构与市审计局内设科室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请示报告主动性、规范性、准确性。
通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纪律,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将讲政治要求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主动融入审计工作“一盘棋”,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审计独特监督作用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