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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人民法院召开道路交通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规制和引领作用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石兆慧)日前,泰山区人民法院召开道路交通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1—2023年泰山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道路交通案件审判典型案例。

会上发布了白皮书,对2021—2023年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道路交通案件及相应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租车、交强险保障范围、商业三者险免责事由等多个道路交通案件审判热点问题。通过发布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规制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3年来,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涉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248件,诉前调解实质性化解550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四大类。

工作中,泰山区人民法院加强同各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共同促进矛盾化解。推进道路交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定期向行业监管部门、协会等通报纠纷成讼及化解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减少涉保险公司道路交通案件发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立“1+4+N”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会商联调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共同会商联调。前往重点客货运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努力将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轨并行,助力审判加速度。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对于可以通过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协商确定原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对于无法调解确需启动鉴定程序的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人身损伤、财产损失等相关证据进行质证,明确鉴定事项,为下一步案件审理、调解工作做好铺垫。积极探索道路交通案件专审模式,助力审判专业化。采取“初筛+细选”模式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由交通事故案件速裁团队进行诉前调解,对于未能调解的案件,由速裁法官速审速判。对于事实难以查清、争议较大、鉴定事项繁多疑难的案件,由速裁团队及时流转至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由民事审判一庭法官进行精细化审理,实现“简案快审不减质、繁案精审不减速”。

泰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深化与交管、司法、保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交流,积极推动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应用,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完善要素式审判,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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