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冀超 通讯员 贾文祥 伊艳梅)近日,宁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百万标的的买卖合同纠纷,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取得“双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原告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宁阳县一招商引资企业,被告为贵州省某公司,2023年11月,双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液压支架、采煤机等设备,被告支付对应货款。但原告交付设备后,被告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起诉之时,被告尚欠原告货款70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公司之间合同标的额大,且涉及财产保全。为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法官开辟绿色通道,立即对该案优先保全、优先排期。该法院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后,被告立即提出反诉,反诉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同时还申请了对原告进行财产保全,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承办法官在查阅卷宗、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双方对欠付设备款的事实及金额并无异议,矛盾争议焦点在于涉案机械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承办法官及时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参与调解,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明支付货款的必要性及不还款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向原告公司说明因部分机械设备存在问题确实给被告公司造成了损失。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调解下,双方公司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被告退回原告部分货物,并支付原告450余万元的货款;被告公司放弃反诉请求,在解除保全措施2个工作日内支付原告公司260万元,2025年1月1日前付清剩余款项190余万元。至此,原被告双方账户均解除查封,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宁阳县人民法院立足辖区内企业众多的实际,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开辟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公正高效化解纠纷,有效减少了企业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