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图(37092219710404283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我中心于2024年6月6日先行支付你经营的肥城市鼎真装饰材料经营部的工伤职工尹茂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80138.70元,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2024年6月12日我中心通过《泰安日报》公告的形式向你送达《责令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或限期提供担保的通知》,责令你在10日内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的款项,或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你未在限期内偿还先行支付款项,且未提供担保及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现作出如下追偿决定: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偿还我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80138.70元及逾期偿还的利息(以80138.7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6日起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肥城市人民法院起诉。如本决定逾期未偿还,你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办公地址:肥城市龙山路西首三农大厦五楼514室
联系人:杨勇 办公电话:3283682
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