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方虎(男,身份证号码:3709211986****2118):你自2024年2月20日起未到公司上班,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你联系催促上班,并于2024年7月10日登报限期返岗通知,你至今未按期返岗,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报公司工会同意,我公司将于2024年7月25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自公告之日起,限你3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自行承担后果。
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