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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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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探索公办幼儿园托育新模式
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本报7月19日讯(通讯员 王勇)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要求,肥城市委编办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托育服务工作,助力“托幼一体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肥城市委编办参与制定《关于印发肥城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建立健全由肥城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肥城市卫生健康局、肥城市委编办和肥城市教体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托育质量。肥城市委编办积极与肥城市教体局、肥城市卫生健康局进行沟通对接,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全面摸清肥城市托育服务实际需求和运行现状,充分了解公办幼儿园承接托育服务意愿以及是否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和备案条件。在肥城市卫生健康局对公办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勘验后,确定了14家符合标准且满足备案要求的公办幼儿园。

主动靠前服务,规范登记备案。肥城市委编办创新服务方式,依托电话指导、远程协助操作、现场帮办代办等方式,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为公办幼儿园增加托育服务职能提供操作指南、服务指引等便利;依托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颁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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