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李皓若)“多亏了不动产登记部门为我们办理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让我们能顺利办理报建手续,加快公司项目落地建设。”近日,山东某公司负责人捧着新鲜出炉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说。
据了解,该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然而该地块开发投资总额未满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标准,暂时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后续报建工作也无法进行。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了解该情况后,主动对接企业项目方,全面了解项目需求及实施难点,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积极与相关审批部门对接协调,全程帮办,为双方即时办结了土地转让预告登记业务,项目方当场领取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为后续的报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大力推广土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因开发投资强度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由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不动产预告登记转让制度的推行,成功破解了企业发展用地难题,为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