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身份证号:37090219******0010)自2024年4月17日起长期工作时间脱岗,每天在岗时间平均不到1小时,而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25日与俞强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送达。
山东鲁能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