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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解纠纷 司法护航夏收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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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解纠纷 司法护航夏收忙
新泰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5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冀超 通讯员 武宁)小满麦渐黄,丰收喜在望。近期,新泰市人民法院新汶法庭妥善化解了5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保障了夏收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3月,小协镇某村将本村南山山林土地、荒地承包给杨某兰等5户村民,合同承包期限为50年,承包费于每年的1月1日至10日上交村委会。自2019年始,杨某兰等5户村民开始拒交承包费,村委自2023年开始多次催收始终无果,双方产生纠纷,村委诉至新泰市人民法院,要求5名村民缴纳承包费并支付违约金。

新汶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夏收工作开始在即,为了实质性化解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列纠纷,助力夏收顺利进行,立即启动调解程序,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农村常见的民事纠纷,要想妥善调处,最重要的是多方联合,法理人情都要和当事人讲清楚,让纠纷各方心服口服,并积极与辖区镇政府、村委会联调联动,只有对症下药,才能真正化干戈为玉帛,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承办法官说。

在第一时间向村委会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又电话联系了5名被告,了解到5家农户不缴纳承包费的主要原因是前几年镇政府对他们承包的林地、荒地进行了复垦复耕,砍掉了他们种植的树木,但一直未支付经济补偿,故5人以此为由拒不缴纳承包费。为了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承办人先后与镇政府、涉案村委进行沟通、协调,厘清纠纷具体情况,了解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定。

在掌握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了缓解被告情绪、尽快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首先抓住案件的争执焦点,向5名被告耐心讲解关于土地承包的相关政策,从法律角度进行释法答疑,解决矛盾,通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5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化解,原告向新泰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看似数额不大,但诉至法院的,往往都是“老大难”问题,若处理不当,简单地就案办案,极易衍生群体性案件。新泰市人民法院新汶法庭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履职尽责,将每起案件办理的温度体现在细节、落实到小处,诉讼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并悉心提供咨询解答和立案指导;排期开庭尽量避免与农时冲突,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往返时间;庭审适时进行法律释明,尽可能一次性查清事实、一次性释法明理、一次性调处纠纷,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才是我们追求的最佳效果。”新汶法庭庭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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