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泰山博文中学开展青少年法治与安全讲座。通讯员供图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董文一)近日,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治与安全讲座,向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讲座上,民警给出了答案。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为殴打、脚踢、掌掴、抓咬等侵犯身体或恐吓威胁;以辱骂、讥讽、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民警表示,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广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