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董文一)建筑垃圾处置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新型城市化进程中亟待处理的难点和堵点。近期,为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相关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赴各县(市、区)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并座谈研讨建筑垃圾市级统筹工作,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告》,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清运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组织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要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撒漏污染城市环境;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现违规倾倒、堆存、填埋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城市管理部门举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电话8538077。
市城市管理局呼吁广大居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提高文明素质,携手共建文明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