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崔东旭)近日,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启动,自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补贴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是指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或转让个人名下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每辆新车补贴1000元。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须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旧车的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报废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在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旧车的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以后。
此次政府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即时显示补贴剩余金额,消费者可及时关注申领进度,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申领步骤: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泰好品团购”小程序,进入“泰安市以旧换新平台”首页,点击“汽车补贴券”,区分“购置新能源车补贴入口”或“购置燃油车申报入口”,按照要求上传申请资料。
消费者申请补贴需上传汽车销售合同(需盖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活动时间无效),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车辆登记证书(需上传车辆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相关报废或转让登记证明和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须与姓名一致。
经审核通过后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将通过泰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补贴券发放至“泰好品团购”小程序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