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安。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精髓要义、体悟精神特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系统阐述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等时代命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从讲政治高度抓深化、抓运用,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结合深化“三个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体推进法治泰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擦亮“泰山正气”全面从严治党品牌,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坚持在法治前提下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抓好法治建设领域改革创新的成果和亮点,围绕新型工业化、黄河国家战略、现代服务业、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点任务,对照存量制度中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填空白,推动法治改革求实效、见真章,全力营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改造主观世界、厚植为民情怀。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等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安实践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升矛盾纠纷预警预判能力、就地化解能力和基层吸附能力,全面推进矛调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监督“利剑”和考核“指挥棒”作用,严密防范可能影响大局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依法履职,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坚决守牢“一排底线”,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改造客观世界、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彰显实践品格和实践伟力。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执法司法上,完善常态执法司法检查、定期研判执法司法质量、执法活动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推动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加科学公正高效。在普法守法上,聚焦惠及群众、服务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压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