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6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吴允峰)近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述法,其中,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述职述法,3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述职述法。会议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3年度述职述法情况进行评议。
近年来,我市建立“5+4”述法机制,推行5种述法形式,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泰安市述职述法评议办法》,创新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述法,抓牢述职述法报告撰写、述职述法评议、述职述法结果应用3个重点环节,明确述职述法报告撰写做到“三个结合”,突出6个方面重点内容;细化初审评议、会议评议程序,严格述职述法报告审查,组织述职述法情况测评,探索多种结果应用方式,形成科学严密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有力推进各领域工作法治化,合力打造更高质量的法治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