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改革办供稿
近年来,我市聚焦打通城市基层治理难点堵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红色物业作为市域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举措,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街道主抓、社区主办、物业主干”物业融网工作体系,抓实组织、机制、人员、服务“四个融入”,以物业小支点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
2023年,全国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经验交流暨创新发展推进会、全省齐鲁红色物业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在2023中国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和物业管理发展论坛上作典型发言。
◆聚焦破解社区和物业“两张皮”问题,做强做优红色物业
我市优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实现小区和物业“两张皮”变“一股绳”、“两家人”变“一家亲”。
强化党建引领。我市制定《关于深化“红色物业·宜居泰安”暖心工程的指导意见》,出台《红色物业红色网格一体运行工作规范》。市、县两级成立物业行业党委,16个街道成立红色物业专委会,187个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市成立物业企业党组织495个,覆盖率达92.6%,其余物业企业均派驻党建指导员。
推动国企举办。我市发挥国有资本优势,大力推行国有企业开办物业,带动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鼓励市城建集团先行先试,探索全市骨干国有企业出资建立大型国有物业企业平台,不断拓展物业服务市场;探索引进国内大型上市物业企业,采取合资共建方式,推动国有物业企业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共有国有物业企业34家,服务252个住宅小区,年营业额约2.4亿元。
坚持社区领办。我市着力破解部分老旧小区长期以来脏乱差、无人管等问题,出台《社区领办物业企业指导规范》,指导社区以党组织、居委会为主体,依法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负责人,实行市场化运作。社区物业公司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逐一入户等形式征得业主同意,按照“低价有偿”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依法依规进驻小区开展服务。目前,全市已成立社区物业公司208家,覆盖61.5%的城市社区,推动全市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到86%。
◆聚焦破解物业和网格“融合难”问题,创新推行物业融网
我市积极打造“物业融网·红暖万家”泰安品牌,推动物业管理服务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
优化网格设置。我市制定《关于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意见》《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从网格架构、网格队伍、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规范;构建“社区党委—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组织架构,将原来9个部门的网格业务纳入“一网治理”,重新调整设置城市网格1358个,真正做到“多网合一”。
凝聚网格力量。我市组建“1+2+N”网格工作团队,“1”即社区“两委”干部担任网格党支部书记和网格长;“2”即2支网格员队伍,2156名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专职网格员,2666名物业人员担任兼职网格员;“N”即区街下沉力量、楼栋长、老党员等社会协辅力量7611人,在党组织领导下参与基层治理,把党的工作推进到居民“家门口”。比如,岱岳区物探家园小区探索“党建+网格+物业”融合治理模式,联动解决电梯加装等11件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使小区物业缴费率从不足20%跃升至98%。
建强网格阵地。我市统筹用好社区办公用房、物业用房等场所,积极推进网格党群服务驿站建设,不断优化阵地功能。目前,我市已建成网格驿站1229处,构建起1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多个网格驿站的城市社区党群服务矩阵。
◆聚焦破解管理和服务“不精准”问题,推动物业提质增效
我市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加强物业管理。我市制定星级评价体系,推行星级物业服务,明确一至五星级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建立红黑榜制度,健全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赋予社区权重为70%的综合评定权;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建立进入、退出监管机制,倒逼物业企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强化数字赋能。我市按照“1+3+7+N”框架,研发泰安市红色物业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物业管理数据“一库归集”;将物业企业网上备案、合同签订、星级评定、信用档案等纳入平台,实现物业监管“一网通管”;平台设置服务呼叫、问题反映、便民缴费、表决服务等多项功能,实现多元服务“一码通办”,真正做到诉求“一网受理”、力量“一网调度”、问题“一网解决”。
提升服务品质。我市加强与专业化养老、医疗机构的合作,引入社区养老项目62个、医疗项目106个,推动养老、医疗服务进家庭;发挥社区物业公司“红色中介”作用,与一批商家建立合作关系,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送餐、家政、快递等服务;建立街道办事处12345物业投诉纠纷处理机制,一般矛盾纠纷由网格党组织牵头通过楼头会、马扎议事会等灵活的形式协商解决;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红色物业窗口,由物业网格员负责受理各类物业服务事项,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