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冀超 通讯员 石兆慧)自媒体时代,很多人都想在直播带货领域开辟一方新天地,不少网络技术服务公司利用人们的这种心态推销技术服务。如提供的技术服务未达预期效果,购买者能否要求退费?近日,泰山区法院审结一起因抖音短视频账号运营服务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判决技术服务公司退还原告部分服务费14180元。
原告在网上了解到抖音带货技术服务,被“门槛低、上手易、变现快”的宣传广告吸引。2023年5月,原被告签订服务协议,约定被告公司为原告提供抖音小店店铺技术综合服务,服务期限3个月,服务费用1698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缴纳了全部服务费,并在被告公司的帮助下注册抖音账号,加入微信群学习“直播带货”。后原告发现实际学习内容与宣传广告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不尽相同,带货视频质量堪忧,带货产品无品质保障,实际成交单数、“涨粉”数量仅为个位数,佣金收入与被告公司前期许诺相差甚远。原告在多次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遭拒后,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
法庭上,被告称履行合同的行为没有不适当的地方,原告要求退钱没有正当理由,不同意退钱。被告同时主张其已经为原告办理了营业执照;也为原告提供了手机及引流服务等。原告称被告为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后续未提供其他服务;店铺虽上架部分产品,但均系原告自己联系货源,被告并未进行指导。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应成本:办理营业执照800元、手机+截流软件2000元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从现有证据来看,被告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及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亦不对等。综合考虑双方违约情况、过错程度以及被告公司已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判令被告公司向原告退还部分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