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李心爽 王建锋)近日,新泰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骨头案”时,因案施策,巧妙调解,通过“以租代卖”的方式,不仅灵活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促使达成和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新泰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王某国等七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许某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许某未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经司法拘留后,其亦未履行偿还义务。申请执行人虽提供许某名下门头房财产线索,但因无产权而无法处置,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绝不能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停留在纸面上。”面对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存在无法兑现的风险,执行人员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并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开拓思路,另辟蹊径,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向双方当事人建议将门头房以“以租代卖”的方式,通过收取租金来偿还债务。
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以租代卖”的方案达成共识并当场签订了协议。目前,案件正在顺利履行过程中,第一笔租金顺利到账,并进行了过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