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于静 赵建国 董雪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人心,更好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三个一”工作法,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护墙”。
创新一项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落实该项规定,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违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疏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监护人四类监护人,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该院办案检察官在对监护人进行训诫与家庭教育指导时,发现缺乏有具体指导意义的法律文书。因此,该院根据工作情况,创新制定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根据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督促监护方案,细化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并以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的形式,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监护令的发放,规范了办案程序,细化了要求,使监护人从心理上重视起家庭教育指导,达到了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责任的目的。
2022年以来,该院共向75个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监护人发放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监护令98份。
整合一个团队
一个单位的力量相对薄弱,但如果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就能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万钧之力。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注重联合多方力量,调动一切可用资源,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2023年,该院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母亲被通知到该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时,十分抵触,对办案检察官的多次通知置之不理。该院遂与当地妇联联合,由妇联派出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专家,与办案检察官一起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与其母亲进行面谈。通过几个小时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与法律讲解,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幡然醒悟,表示今后一定对孩子多加管教与陪伴。
此外,该院在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方面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该院与岱岳区教体局协商,由该院派出检察官加入教体局普法讲师团,跟随讲师团深入辖区内的学校,向学校师生、学生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育。2022年以来,该院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讲30余次。
融入一个大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家庭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2022年以来,岱岳区部署开展创建“七星”和美社区及和美村居工作,着力提高全区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岱岳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提高站位,借助创建“七星”和美社区及和美村居的机遇,将家庭教育指导之风“吹”进辖区内的千家万户。该院通过印制宣传材料,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