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董文一)近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深化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服务,法援惠民有温度。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出多项便民措施,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流程便民、服务模式亲民、服务方式暖民;推进一体化受理机制,受援群众在全市范围内可以任意选择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全市7个法律援助机构相互协作、主动配合,实现法律援助“一站式”受理。市级法律援助便民大厅入驻泰安市民之家,以现代化、信息化的设备系统让法律援助接待环境、服务能力实现全面提升。
优体系,工作开展有力度。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构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规范化工作体系,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泰安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面向特定群体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将法律援助纳入“泰汇救”综合救助体系,建立未成年人维权多部门联动等机制,形成了职能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法律服务单位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展现出法律援助分政府之忧、解百姓之难的职能特性。
严监管,案件质量有保障。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做好监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逐年提升,同行评估成绩连续4年居全省前列;细化案件办理质量标准,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服务行为;统筹全市优质社会律师资源,建立泰安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技能和执业纪律培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的“双向结合”,建立网络指派和自主选择融合机制,确保最大化发挥法律援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