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王玉)今天,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辛海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戴冰、蒋永斌、李华民,秘书长葛宝文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决定拟于4月28日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期1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二是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更名为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三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五是开展述职述法评议;六是对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书面印发市政府对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七是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八是书面印发市人大环资委关于《泰安市供热条例》“立法回头看”情况的报告;九是书面印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回头看”情况的报告;十是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研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调整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述职述法评议工作方案、2024年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建议名单;听取了《泰安市供热条例》《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回头看”情况的报告、泰人办发〔2023〕49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地方立法培训班暨特色专题立法推介座谈会精神汇报。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