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孙梦琳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调解即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所作的调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机关践行为民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方式,是调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更加了解情况、更加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的优势,不断扩大行政调解覆盖面,全市共建立行政调解组织93个,行政调解工作人员1676人,2023年调解行政争议和相关民事纠纷案件38427件,涉及金额10243.7万元,努力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强化制度建设
建强调解组织
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调解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调解办法》,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泰安市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对行政调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部署在试点单位设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室,配备调解人员,统一调解流程,统一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建立行政调解案件的申请、受理、调查、调处、回放、登记统计、立卷归档和信息报送制度。
宁阳县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及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室、接待室建设标准。泰山区印发《泰山区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建设方案》《泰山区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度》,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工领导为副主任,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指导委员会,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任务较重的部门建立了不少于20平方米的行政调解室,切实保障了行政调解工作有调解场所、有标牌、有调解文书、有登记台账、有工作制度,有利于日常办公、接待来访和存放调解案卷资料的办公场所,做到行政调解的职责范围、调解流程和调解制度高质量高规格上墙。
紧贴职能任务
完善运行机制
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市司法局确定市交警支队、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复议机构等作为试点单位,对行政调解工作先行先试。各试点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领域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矛盾化解目标,规范、完善本单位开展行政调解的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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