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王海广)近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向多名老人兜售不明药效膏药的诈骗案,被告人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9月至11月,被告人贾某某花费1300元从他处购买膏药,虚构自己是肥城市知名药店工作人员,隐瞒其真实身份及所售膏药功效,以药店搞活动免费贴膏药为名,获取他人信任,在肥城市某公司宿舍等地先后9次高价兜售膏药,骗取多名老人钱款共1.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诈骗老年人财物,应酌情从严惩处。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获得被害人谅解。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不法分子通常会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诱人上套。在这些圈套中,不法分子经常先用小恩小惠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而后再用保健品、伪劣药或假药来冒充‘神药’‘特效药’进行售卖,不仅骗走了老年人的养老钱,还会损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寻医问药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承办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