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杨文洁)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了解到,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1%,较上月提高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0%,较上月提高0.9个百分点。
具体到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来看,1月份,食品及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8%,影响CPI下降约0.52个百分点。其中,奶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具体上涨2.5%,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其次,烟酒类、水产品、调味品等均有不同程度上涨。与居民餐桌密切相关的畜肉类价格下降7.2%,影响CPI下降约0.24个百分点,猪肉、牛肉和羊肉价格分别下降13.4%、10.1%和7.1%。干鲜瓜果、蛋类、菜及食用菌类价格均出现下降。
其他七大类价格中,除交通通信类下降0.7%外,其他用品及服务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衣着类、居住类、医疗保健类均同比上涨。
从环比来看,1月份,食品及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83个百分点。其中,菜及食用菌价格上涨19.7%,干鲜瓜果类价格上涨5.0%,水产品价格上涨3.0%,畜肉类价格上涨2.8%。其中,猪肉价格上涨8.0%,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二平”。其中,居住类、交通通信类环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