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张建)13日,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泰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从今年到2026年,在全国、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强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措施,攻坚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问题,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前期,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于3月1日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实施。
据了解,《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任务分工4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八抓20条”创新措施及我市“七个强化、30项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在主要任务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在落实全国“八大行动”和全省“八大行动”“四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十大行动”“五项整治”。其中,“十大行动”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化年行动、基层网格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五项整治”分别是: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整治、预防高处坠落整治、企业外包施工整治及城乡接合部闲置厂房、农村闲置院落和废弃厂房、园区外租厂房常态化排查整治。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投入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撑保障措施。
在任务分工方面,《实施方案》同步制定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任务进行了明确,细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接下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十大行动”2024年度计划,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开好头、起好步;积极推动有关部门逐行业领域制定出台子方案,加强对行业领域的指导;督促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三年行动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