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9日讯(记者 池彦明)2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泰安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传播森林生态文化,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根据《泰安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建设标准》,经申报推荐和验收审核,市政府决定命名新泰市小协镇等3个乡镇为“泰安市森林乡镇”、泰山区省庄镇大河峪村等30个村为“泰安市森林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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