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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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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杨文洁)近日,市医保局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在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可联网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又实现了领取生育津贴待遇“免申即享”,让参保女职工便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了解,我市原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后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领生育津贴,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工作时间内给予办理。目前,经办流程优化后,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后,有关生育信息会经过医院自动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事项,整个过程完全实现“线上办、零跑腿”。

实行生育保险政策的目的在于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市医保局将不断优化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和经办流程,进一步提升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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