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5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于英利 赵连勤)近日,肥城市人民法院接到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杜某因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借款300万元,后无力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一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遂果断依法查封。房屋查封后,被执行人配偶沈某以双方分居多年且被执行人书面赠与、案外人执行异议等理由两次提起执行异议,在两次均被驳回后又提起上诉,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依法评估,引发“无言”对抗。涉案房产确权后,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向被执行人配偶沈某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其现场评估的日期。然而,当执行法官、司辅公司、评估机构到达现场评估房产价值时,沈某却拒绝与执行人员见面,无奈之下评估机构根据上下楼层的户型和房产证载明的信息出具了评估报告。
合法拍卖,遭遇拒绝腾退。送达评估报告后,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两次降价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该房产。其间,被执行人杜某多次承诺全部或者分期履行债务要求法院撤拍,后均违约。2023年10月26日,涉案房产以253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房屋成交后,被执行人配偶再次提起执行异议,认为没有评估室内装修,要求确认拍卖程序违法。
不惧困难,决定千里奔赴。2024年1月2日,执行法官来到杭州,第一次与被执行人配偶沈某在拍卖房屋中见了面,情绪激动的沈某一见面便说起自己的委屈。
推心置腹,耐心释法说理。执行法官从生活话题切入,客观上对沈某的遭遇表示理解和同情,在取得沈某的初步信任后,从法律的角度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拍卖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同时对室内装修进行初步的市场价评估。
刚柔并济,实现主动交付。待沈某情绪稳定后,执行法官向其展示了已经制定好的强制腾房预案,同时也向沈某阐明主动配合执行的好处,主动配合执行可依法分配购房款的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补偿。
最终,经过连续两天的沟通劝说,被执行人配偶沈某主动搬离拍卖房屋,将房产交付给了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