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0日讯(记者 董文一)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夜间施工噪声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解决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行动中,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报夜间施工的项目单位逐个指导,要求申报单位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还联合该局相关部门与部分企业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建设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企业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作业,落实噪声防控措施。
临近春节,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将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指导服务力度,与审批部门、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整治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产生的噪声,给居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