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赵涛 姚来娟)近日,东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七旬老人无证驾驶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最终当事人冰释前嫌,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2023年国庆节期间,李某无证驾驶无牌、无保险的农用三轮车到田地秋收时与赵某驾驶的轿车相撞,导致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赵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赵某修车花费万余元,多次和李某协商无果后,诉至东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东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组织双方调解,李某情绪激动,认为交警认定有错误,且自己是受害人,赵某应当赔偿自身治疗费,之后李某直接不接听法官电话,也不签收开庭传票。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年龄较大,家庭较为困难,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法官本着“法官多走动,群众少跑腿”的方式深入当地村委会,向村委会说明情况,联合村委会对李某做工作,了解其真实意图。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村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劝解下,李某和赵某达成和解意见,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案件解决后,李某对法官说:“法官为了案子,专门跑到村里来做工作,我对不接听电话给你道歉。”
近年来,东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通过司法审判“走出去”,践行能动司法,主动融入辖区基层治理,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不断推进发展多元解纷机制,倾力打造“东枫送和”解纷品牌,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