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甲宗明 王鲁宁)“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有了这笔司法救助金,帮了我们大忙,也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跨越300余公里,为一起强制医疗案被害人近亲属办理司法救助金,当被害人的近亲属收到12万元救助金时,心情非常激动,握着检察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去年,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查一起强制医疗案时,发现该案可能会造成被害人父母及子女生活困难,根据该院《关于互涉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办理的工作办法》,工作人员主动向该院主管控申的第五检察部移送救助线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能动履职,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近亲属,帮助其完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在该起案件中,被害人父母年龄较大,被害人父亲患有心脏病,曾多次住院治疗,被害人母亲刚做完癌症治疗手术,被害人2个孩子均是未成年人。该案发生后,被害人4名近亲属生活陷入困境。被害人4名近亲属属于“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确定的6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也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确定的困难妇女,系重点救助人群。
为最大限度救助当事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救助资金,三级院联合救助,共批准救助金12万元。为实现救助帮扶效果长效性、持续性,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还引导被害人近亲属为2名未成年人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因该案的管辖与当事人跨两个省,4名被害人近亲属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来山东,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第五检察部2名检察官跨越300余公里赴外地,为4名被害人近亲属办理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事宜,并对被害人4名近亲属进行回访,持续关注被害人父母的身体生活状况、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尤其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司法救助金管理使用情况。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解民困、纾民忧、暖民心的重要举措,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同步责任,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移送、主动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模式,切实做到了“应救尽救”。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检察履职,开展多方联动,推动多元帮扶体系建立,提高救助精准化水平,不断扩大救助、救急、解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