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玉
最是实干能致远。翻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履职日志,一幅聚焦中心大局、彰显人大作为的生动画面跃然纸上: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44次,组织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承民之所盼,知责而奋进,聚焦“法治人大、有为代表、数字赋能、活力机关”工作定位,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奏响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强音。
织密立法“保障网”
夯实法治之基
法治,一条永不停歇的进取之路。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法治点亮城市之光。
织密城市发展保障网,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服务市委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将发展工业路径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以刚性约束助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行稳致远。
致力大气环境改善,出台《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确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监管模式,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修复及公益诉讼制度,为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果、建设绿色文明生态宜居城市保驾护航。
紧跟民生所需所盼,“小切口”制定《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明晰责任强化统筹,完善综合防御体系,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法治屏障。
让立法承载更多“民意”,这是信念,更是行动。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在地方立法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推进立法全流程体察民情、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