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 刘明荟 通讯员 刘瑜 时溪蔓)近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按照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要求,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积极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措施要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主管部门督导、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合力攻坚机制。针对重点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向各有关单位制发督办函,督促抓紧整改落实;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询问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整改结果运用,将整改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与市委、市政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审计整改质效有效提升。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部分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也已制定阶段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正按计划有序推进。通过整改,上缴国库7748.2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0068.07万元,统筹盘活资金3851.0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27867.75万元,通过调整账务等其他方式整改41174.8万元;各级各部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1项。
今年,市审计局将继续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