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道路事故车辆车主:
根据道路事故车辆相关管理规定,经报请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批准,肥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对2023年1月1日前存放于本公司道路事故救援中心停车场内(移动公司南侧)的自行车、两轮(三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等事故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车主于2024年1月10日前持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放车单》前来办理提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肥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予以处置。特此公告!
肥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