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崔东旭)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积极响应“2023山东暖冬消费季”活动安排,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促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速升级。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9日,消费者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客车、货车、特种用车)且完成机动车登记的,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下每辆补贴1000元,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2000元。
消费者需在购买车辆后留存相关资料,包括汽车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发票联并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人像面、国徽面)、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的彩色照片)、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待2024年2月18日10时云闪付平台开启资料上传入口后,点击云闪付—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选择城市泰安—点击资料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则代表抢券成功。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24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通过后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将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云闪付“专享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