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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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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本报12月2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冀超 通讯员 李心爽 宗文凝)“真没想到拖欠这么久的劳务费,今天终于收到了!”当事人笑着说。近日,新泰市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巩某某从事大棚骨架建设工作,原告商某某为其提供劳务。完工后,巩某某拒绝支付劳务费尾款7100元,后商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巩某某支付其剩余劳务工资。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此案所涉及金额虽小,但事关农民工劳务报酬,于是本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决定直接电话传唤巩某某到庭说明拒绝支付尾款的缘由。“钱不是问题,主要是他提供的劳务存在质量问题。”巩某某说。办案法官考虑到此案案情相对简单、涉案金额不大,且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也很明确,遂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说明情况。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交流,向其讲述事实,最终使两人消除芥蒂、达成和解,被告表示愿意及时支付部分劳务费,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新泰市人民法院秉持“聚焦小案件、服务大民生”的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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