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商,预计包括我市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23年12月24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3年12月25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