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付晓(身份证号370921********4814)、曲振(身份证号370982********4390)两名人员长期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11月依法解除与以上两名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前期已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均未果。请以上人员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逾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