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5日讯(通讯员 鲁宇)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以问题导向、协同联动、系统施治为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扛牢主体责任,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小切口”,实施有效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单位违规收取强检费用等问题,在要求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将其作为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先后实地走访企业26家,开展座谈34人次,查看账务凭证50余份,核实相关退费情况,并发现收费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3个,及时提出整改建议3条,着力推动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注重协同联动,抓好“大格局”,增强监督合力。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与委“三一协同”工作专班结合,细化工作任务,发挥驻在单位优势,开展点到点监督,发现突出问题3个,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有关企业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委室办结合,发挥“室+组”作用,在收到关于泰安市标准化奖励方面存在地域限制的督办函后,主动与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沟通联动,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迅速制定完善《泰安市标准化奖励办法》,健全标准化奖励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与驻在单位联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发现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督促部门及时跟踪解决。
强化系统施治,形成“闭环链”,营造良好效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针对信访举报驻在单位有关人员在电梯检验中违规收取费用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主动开展核查,发现相关问题线索5件,立案查处1人,形成震慑效应;针对该单位存在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在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到该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辅导和专项监督调研,督促其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