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通讯员 朱奕欣 王洪海)“谢谢法官,谢谢法院,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大难题。”今年10月,禹某收到张某拖欠已久的赔偿款后,向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致谢。
2020年7月,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张某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禹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禹某伤残。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禹某各项损失合计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分批次赔偿禹某2万元,剩余款项未再履行。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其仍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执行法官开展执行调查,除张某丈夫名下有一处宅基地院落,未再查获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停滞。
结合张某赔偿能力不足的实际,执行干警决定采取迂回执行战术,一方面与张某所在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沟通,争取协助;一方面联系张某的子女,阐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家庭造成的影响,引导张某子女规劝张某支付拖欠款项,并查封登记在张某丈夫名下的农村宅基地院落。
最终,在执行干警和张某所在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的共同疏导下,禹某、张某就后续赔偿事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子女也承诺积极协助解决该起纠纷。10月25日,张某向禹某支付拖欠全部款项。